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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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巴中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已经三届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巴中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效能,根据***关于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部署和《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巴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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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1:53:2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