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2月27日,林和街安监中队联合城管科、林和派出所对地铁十一号线项目工地、林和润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辖内危化品经营单位等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在对中国中铁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项目四份部天寿段进行检查时,现场要求该工区组织架构图、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归档管理。对辖内禺东西路路段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四分部进行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的460悬挖机进行施工作业时未进行临边围蔽、冠梁施工临边未进行围蔽防护,现场已要求立即整改。同时要求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如实记录演练情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另外,对林和润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辖内危化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台账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中含有涉芬太尼类物质(丙酸酐),但实际并未经营该产品,现场查看了台账记录并抽查了9月份存货收发汇总表,要求检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规程,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预防,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应急预案及演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为对检查整改效果进行复查,对广州市第一装修有限公司承建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州天河支行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复查当天施工现场约有18名施工作业人员,均已按照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复查合格。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使企业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