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天河区2012年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公告
天河区2012年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现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决定公开选择监理单位为上述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选择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河区2012年农田基本建设施工监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86240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东北部。
四、工程规模:天河区2012年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总投资约96万元,包含2个小型农田基本建设项目。
五、施工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费率取费。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招标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办法对该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2 年 6月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6:00时。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3005室(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大院2号楼三楼)。
十、报名时以录入申请人有效资料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
十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水利工程类技术职称资格及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部门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4、投标人2010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投标人如成为监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负责的本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不更换,并配备能满足本项目监理人员,否则招标人可进行违约处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建设行政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二、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国、地)原件、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其他说明:
1、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均为正式投标人;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投标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十四、中标办法: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若只有一个单位报名,则该单位为中标单位;若两个或以上单位报名,则采用摇珠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单位。摇珠时间及地点:2012年6月15日下午16:30时在区农业和园林局3008室进行摇珠。
十五、资格预审工作由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招标领导小组负责。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二○一二 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