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法学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4月21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法学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荔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鄂明主持,广州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市委维稳办主任丁志强,市法学会调研员房国庆,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叶锦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漫漫,区政法部门主要领导以及163名会员代表出席会议。
大会通报了筹备成立荔湾区法学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荔湾区法学会选举办法》、《广州市荔湾区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选举产生了荔湾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叶锦祥当选荔湾区法学会会长,并对荔湾区法学会今后五年的工作提出了设想。一是围绕区中心工作开展法学法律研究;二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普及等活动;三是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完善日常机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
广州市政法委副秘书长、市委维稳办主任丁志强对做好区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推动法治建设。荔湾区法学会要立足荔湾自身实际,找准自身定位,整合法学资源,引领法治导向,全面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要促进政法工作。区法学会要加强与政法单位、执法部门、研究团体、社会群体之间的沟通联动,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积极有效地服务政法工作大局。三是要服务中心工作。区法学会要增强工作针对性,着力***中心老城区独有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问题,促使荔湾法学会的工作在全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编审:秦续丽)
(编审:秦续丽)
分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