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空港委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市节能墙革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全过程质量提升,结合年度工作和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安排,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和随机抽查,掌握我市在建工程执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查找薄弱环节,总结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水平。
二、检查组织
本次检查由我委委托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能墙革办)具体组织实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区建设局配合开展此项工作。我委成立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工程质量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科技设计处处长、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区住建局局分管领导及市节能墙革办主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节能墙革办,负责此次检查活动总部署。
三、检查内容
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现场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及建筑节能材料使用情况等。
(一)施工现场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
检查工程现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后的图纸进行施工;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实施情况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根据工程进度落实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是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详见***1)。
(二)建筑节能材料使用情况
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检查工程现场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违规行为,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并用于工程中。
四、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8月23日至9月8日)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区建设局对负责监管的工程项目组织自查(可参考***1),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于9月8日前将项目清单(详见***2)书面盖章并附电子版文件报市节能墙革办(邮箱:guoxiaoqiang@gzcc.gov.cn)。
(二)随机抽查阶段(2017年9月13日至9月29日)
市节能墙革办组织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全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查,具体受检项目另行通知。请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推荐1名工作人员参加专项检查,名单于9月8日前书面反馈至市节能墙革办(详见***3)。
(三)总结阶段
我委将在全市通报本次专项检查结果,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法规或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诚信记录。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措施,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
专此通知。
***:
1.2017年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2.2017年 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自查情况汇总表
3.检查组专家成员回执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
(联系人:郭晓强、黄志宏,联系电话:81071697、83124449,电子邮箱:guoxiaoqiang@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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