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路街道强化三项督查制度践行一线工作法
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强化“三项督察”制度,践行“一线工作法”,让党员干部走出机关抓调研、察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在基层一线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提升境界、提升品质、提升才能。
一是强化下基层调研督查制度。建立科级以上干部每周下基层走访调研督导制度,要求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结合当前“扫黑除恶”、“大棚房”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重点工作,充分了解群众诉求,解决基层困难,督促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分工督察制度。聚焦重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党员干部分管领域工作督查,对谁负责什么进行制表立项,实行挂图作战。继续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支队伍、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狠抓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
三是强化定期督查制度。要求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重要部署、重大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建立督查台账,做到实时***。开展“拉网式”明察,“随机式”抽查,“点穴式”定查,助力长效机制建设,织密制度之网,以督察之力促进落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