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
按照市直工委要求,2008年党内统计工作现已全面开展,现将统计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在利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党内统计前,先自行登录广东组工网站(http://www.gdzz.cn/)→统计工作→党内统计→软件,“单机版升级补丁”和“信息建库数据检测工具”,对原《***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条件不许可的单位可自带“U”盘到市直工委拷贝)。升级完成之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系统代码升级信息,各单位应先对升级内容进行更新,然后再对部分已变动信息进行修改和录入。
2.在信息录入前,必须先对基本信息中的党组织、党员、申请人员、民主评议、党员培训、处分情况、党员增加、党员减少等信息补充完整,对于某些对报表的数据产生直接影响的信息项,更要力求准确、真实。如党组织信息中的年度情况、成立情况、换届情况、所属行业、组织属性、单位属性、企业类型、法人单位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情况、上年底统计党员总数等;党员基本信息中的性别、出生日期、个人身份、所属行业、单位属性、行政级别、技术职称、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转正情况、发展类型、一线情况,对于新增加或减少的党员还必须填写其增加或减少情况。以上信息都是统计报表必须具备的信息,这些信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报表的准确性,有关数据一定要准确。
3.对《党组织信息采集表》、《新增党员登记表》、《减少党员名册表》、《入党申请人员登记表》的内容要进行认真、细致的采集,然后在信息库中修改和录入,力求信息采集和录入要准确无误。
4.党内统计年报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减少的党员情况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统计。
5.审核党内统计年报表时应注意与去年填报数据对照,填报数据与去年有较大出入的要报相关的文字说明。
6.各单位在上报有关材料前,先利用“信息建库数据检测工具”对信息库中的基本资料进行校核,经校核无误之后方可上报材料。上报的材料包括:2008年党内统计年报表(用A4纸打印),基本资料、报表数据、数字说明上报“U”盘。
7.上报时间:2008年12月19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