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风险提示高招录取警惕被套路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就是选学校和填志愿,各类涉高招诈骗也随之进入高发期。虽然每年都有各种高考招生骗局被曝光,但从法院的审判实践来看,仍有高考学生和家长中了犯罪分子的圈套。北京高招录取将于8月6日至30日进行,教育、公安部门近日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防高考招录陷阱,以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套路一

合作办学有门路直接入读

谢某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曾与一家邮电大学某学院合作办培训班,学员可以进入校园内旁听课程。谢某以帮其招收一个学生返点5000元为名,找邢某帮忙招生。邢某见此事大有商机,对外谎称是邮电大学副校长助理,可以帮助高考生入学并获取正式学历、学位。当时,小白高考成绩不理想,其母亲通过朋友了解到邢某有“门路”,便给了他30万元好处费。后来,小白确实拿到了邮电大学某学院录取通知书,但在学习期间他发现自己与众不同——上课没人管、考试单独考。小白的母亲就此事问过邢某,对方都以“现在是过渡期”“再等等”等理由搪塞。四年后,毕业的小白没有拿到毕业证,发现学籍也不是邮电大学,这才意识到被骗。邢某被抓后,小白才知道像他这样被骗的还有7个人,被骗金额高达220万元。最终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法官释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做了具体区分,分别以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为判断标准。高考招生诈骗案件中,犯罪数额往往属于“特别巨大”一档,起刑点也相对较高。

现实中,一些培训机构与高校的下属机构之间通过借用教学场地、旁听学校课程等形式形成便利条件,打着与高校“合作办学”的幌子,有意作夸大、虚假宣传,声称毕业时发放同样的学位证、毕业证,给受害者造成虚假录取的表象。这些都是诈骗的辅助行为,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获取钱财。

套路二

只要花钱就能“补录”

池某在饭局上认识了谎称曾在教育部当过处长、后来借调到***当秘书的李某,期间池某谈到孩子高考的事,李某说在中国政法大学有熟人,并当面给一个叫“王哥”的人打电话来运作此事。李某说需要40万元疏通关系,并称“办不成全额退款”,池某很快给了李某现金40万元。直到9月初,孩子也未接到中国政法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池某质问李某时,对方仍称“没问题”,正在通过教育部协调此事。后来,池某再度给李某打电话时,一直接不通,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李某以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法官释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各种高考招生诈骗案件来看,犯罪分子为了取得被害人对其办事能力的信任,一般会谎称是级别较高的政府工作人员骗取钱财,从而同时也构成招摇撞骗罪。但招摇撞骗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年,假如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的钱财,数额特别巨大,还是按照择一重罪的原则,以诈骗罪对其处罚,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法官提示,绝大部分的高考招生诈骗分子都会虚构身份或者夸大能力,将自己或者中间人包装成一个“能人”,一般不会透漏其在“单位”的具体职务,或者透露无法核实的职务,利用请托人与受托人或中间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被害人与犯罪分子往往在饭局、酒局上或偶然机会认识,也不排除犯罪分子合伙做局欺骗被害人。

另外,从往年来看,在高招录取时经常会出现“内部招生”“特殊指标”“补录”等骗局。不法分子谎称某高校名额没能招满,通过花钱“打点”可让考生获得特殊指标或补录名额。实际上,高考招生录取系统有严密的全国统一的认证加密体系和监督机制,所谓花钱能上好大学、好专业或者分数不够也能上大学等都是骗人的伎俩。考生和家长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收到来历不明的通知书要仔细甄别,切勿轻信,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

套路三

密码泄露志愿被篡改

邓某负责帮助广西某职业学院招生,学生韦某向其咨询填报志愿时,邓某多次向韦某推荐该学院,并发送报名系统链接。韦某虽然在该系统链接上填报了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等信息,但最终填报的志愿中并没有该学院。邓某为提升业绩,通过用身份证号的生日信息等猜密码的方式猜中了韦某的密码,擅自修改了他的志愿,并将其志愿锁定为广西某职业学院。韦某收到该职业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后,怀疑自己的密码泄露被人篡改了志愿。经调查,邓某以类似的方式篡改了包括韦某在内的11名考生的志愿。最终,邓某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法官释疑

篡改他人高考志愿,由于刑法没有对该行为单独制定处罚条款,达到刑事定罪标准的,实践中常按照可能涉及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三个罪名来定罪处罚;轻则也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加害人行政处罚。

该行为本质上是对考生受教育权的侵犯。明年将实施的民法典增设了人格权编,未经同意,获取他人账号的密码,篡改其志愿这种私密信息,也是对人格利益的一种侵害,侵犯了考生的人格权。倘若因为其他原因,无法追究施害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受害者,也可考虑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寻求救济。面对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的风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登录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并要警惕熟人作案,避免主动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别人。

近年来,“大数据预测录取概率”“专家一对一咨询”等高考填报志愿服务在考生中“走红”。一些培训机构、咨询公司、个人等冒用招考机构名义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现场咨询、辅导活动,或仿冒官方网站开展网上咨询、辅导,号称专家指导,包准包录,向考生和家长收取高额咨询费、辅导费、大数据平台使用费等,令考生和家长遭受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还可能被误导,丧失正常录取机会。

考生参加志愿填报指导咨询活动一定要认清主办机构。对于社会上各类咨询机构举办的收费性质的志愿填报咨询活动要提高警惕,一些高价收费的APP、网站或咨询机构存在不规范和安全风险等问题。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高校举办的现场或网上咨询活动都是免费的,要认准他们的官方网站,高考政策及信息一定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不要相信其他非正规途径了解的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仔细分析上述各种招生骗局,虽然手段并不新颖,骗术也未必高明,却能屡屡得逞。究其原因,不过是抓住了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理。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已经建立起了一整套科学规范、监督有力、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即使是高校的自主招生也绝非“自由招生”,有着极其严格的程序和条件,一切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运行。因此,法官提示广大家长:走正规的招录程序才是最有效的防骗术,同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给孩子和整个家庭带来遗憾和损失。

(资料来源:信用中国网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11:06:15重新编辑
深圳沙井步冲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蚝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街道万丰大钟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镇和二鸿彬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南环路康达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沙井马鞍山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树边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罗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罗田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罗田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江边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洪桥头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燕川北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溪头第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街道碧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潭头西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东方村大田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红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洪桥头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塘下涌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横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东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蚌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沙浦村欧洲之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街道沙浦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山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塘下涌沙埔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朗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碧头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松岗镇沙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30 00:15:07
  2. 增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廖平率督导组到正果镇督导创文工作
  3. 区林业和园林局用担当筑起安全防线
  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30 00:15:08
  5. 荔湖街开展明星村安置区配套道路建设维护施工专项行动
  6. 我区开展全民齐动手预防登革热主题宣传活动
  7. 市文化执法队联合多部门取缔一黑网吧
  8. 鳌头镇整改拆违效果明显
  9. 从府办〔2010〕176号关于公布实施从化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
  10. 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拟设置国洪医院的公示
  11. 音频解读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局关于划定2021年度广州市从化区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从水规字〔2020〕1号)
  12. 征收土地预公告增国土规划征预字〔2017〕101号石滩镇郑田村9145亩
  13. 增城区财政局参加广州市财政系统组织工作会议
  14. 增城区中新镇钟岭村新屋一社二社三社四社五社六社八社十社布下耕地园地鱼塘出租中标公告
  15. 增城区荔城街棠村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耕地(土名水路学冚洲)项目中标公示
  16. 石滩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7.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长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8. 永宁街城乡环境变美生活品质提升
  19.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市科霖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复配乳化剂100吨分装吐温系列乳化剂9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2021)22号
  21. 增城区派潭镇鹅兜村第三轮农村供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2. 平安重阳
  23. 中新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誓师大会
  24. 2014年7月份统计数据
  25. 正果派潭镇加大反邪宣传
  26. 从化市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工业大道5号地段地块挂牌出让公告(2012J2)
  27. 交流关工信息探讨关工工作
  28. 杨国权局长视察从化市儿童公园建设情况该园将在今年六一开园
  29. 严惩严重犯罪分子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0. 公告
  31. 区人社局广州市从化区融媒体中心关于2021年公开招录专业技术人员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通知
  32. 供地结果公示(划拨决定书编号44018320180031)
  33.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2021)25号
  34.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增)征〔2021〕7号
  35. 增城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六次主任(扩大)会议
  36.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疫情期间住院楼管理规定
  3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8 17:36:59
  38. 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部门决算报告
  39. 增城区荔城街夏街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韩塘尾沿江西路自编9号简易铁皮棚及空地招标公告
  40. 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用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机关聘员机关雇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41. 增城区图书馆总分馆2021年4月活动安排表
  42. 珠三角监察专员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走进家门口的红色学堂主题党日教育活动
  43. 中新镇教学指导中心举办不拘一格育人才学习班
  44.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大院及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45. 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水质情况
  4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5 02:28:46
  47. 市领导调研一镇三街扶贫开发工作
  48. 淡雅青花绽放从城(图)
  4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13120043
  50. 增国土规划告〔2016〕15号公告
  51. 11月25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52.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广州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信息系统部署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53. 增城交通内连僻壤外接八方
  54.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新塘镇西宁路88号(原豆奶厂自编67号)项目中标公示
  55.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三环二期教育城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56.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聘员的公告
  5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20000505
  58. 增江街进企业宣讲安全知识
  59. 关于征求增城区推动集体农业用地流转补助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廉洁性评估意见的公告
  60. 增城发布5号通告全区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61. 我区举行无毒青春向阳而生2021年增城区禁毒街舞大赛决赛
  62. 区林业和园林局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议
  63. 中新镇为退休老教师祝寿
  64. 2020年度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罗坑村等三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65. 小楼镇开展除四害宣传
  6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8-29 16:10:04
  67. 先进村示范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68. 市人大代表视察三旧改造情况做好整体规划优化城市布局
  69. 穗府征〔2017〕10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70. 广州市增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71. 区城管执法局从化区召开2020年建设广州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年终明检巡检督导工作会议
  72. 南方号影响力9月排行榜放榜广州从化发布南方号获得全省第一
  73. 广州市领导到增城区调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74. 区安监局区领导带队到江埔街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7:02
  76. 区林业和园林局今天棵棵树苗明日片片森林
  77. 心系教育事业爱心捐赠暖人心
  78. 严格执法绝不手软区交通运输局稳步推进我区国省道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已有人领罚
  7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8 17:36:58
  80.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新齐彩印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81. 关于2019年下半年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用聘员的补充公告
  82.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2018年第5187批〕〔0809〕〔过期〕
  83. 永宁街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84. 广州市委统战部联合省市重点课题调研组到增城区开展港澳台青创工作调研
  85. 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预算
  86. 增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
  87. 增城区荔湖街道三联村社公新社公股份经济合作社荔城大道287号厂房及空地项目中标公示
  88. 中新镇开展严厉打击两非净化生育环境宣传系列活动
  89. 增城区小楼镇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公示
  90. 中新镇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
  91. 从化市城郊街旺城开发区地段地块挂牌出让公告(2012J3)
  92. 小善聚大爱溪流成大海
  93. 从化市加强畜禽养殖管理专家评审论证会召开
  94. 青云路进入沥青摊铺阶段(图)
  95.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7:02
  96. 穗府(从化)征〔2020〕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9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05:35:46
  98.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30 00:28:14
  99. 征收土地预公告增国土规划征预字〔2018〕31号广汕高铁项目仙村段
  100. 女子溜门盗窃新塘镇多个小区这种门锁最易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