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4人因打架被拘留
夏季天气炎热,确实容易着急上火,但一言不合就打架,那也万万不可。近日,区公安分局及时处置4起因小事殴打他人造成受害人受伤的打架案件,4名违法行为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
案件1:“你不听我的,我就揍你......”
6月4 日10时许,龙湖派出所接到藤先生报警称:其在大旺建设路某工地被人打。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经了解,打人者朱某杰(男,45岁,湖北武汉人)和藤先生都是该工地运送沙石材料的承包商。由于朱某杰和工地存在经济纠纷,于是想让藤先生和自己一样停止向该工地运送沙石材料,以便自己解决与工地的经济纠纷,藤先生不同意。朱某杰一气之下边拿起头盔对藤先生进行了殴打,导致藤先生受伤。民警依法传唤朱某杰到派出所调查。经审讯,朱某杰对其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件2:违反公司规定不自我反思还殴打上司
6月5日20时许,大旺某工厂车间,有两人因工作问题打架。龙湖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经了解,该车间员工温某德(男,43岁,云南富源县人)因违反公司规定被扣除相应绩效,认为是车间主任常某造成,因此与其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温某德拿起车间里面的铝管对常某进行殴打,致使常某受伤,民警通知120到场将伤者常某送院治疗,并传唤温某德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讯,温某德对其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案件3:喝酒“喝”进拘留所
6月10日凌晨3时许,在大旺某美食城大排档,曾某栋(男,19岁,大旺人)与严某宝(男,约19岁,在逃)、吴某华(男,约19岁,在逃)喝酒吃宵夜,期间,曾某栋认为旁边桌子同样在吃宵夜的一名男子杨某在骂他,于是与其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曾某栋动手打了杨某一巴掌,随后严某宝和吴某华加入并对杨某和其朋友唐某进行了殴打,致使杨某和杨某不同程度受伤。接报后,城区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依法传唤嫌疑人曾某栋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严某宝和吴某华闻讯而逃。经审讯,曾某栋如实交代了其伙同严某宝和吴某华殴打他人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
案件4:小争执差点引发血案,冲动是魔鬼!
6月16日下午13时许,大旺某企业两名员工在宿舍因睡觉时打呼噜影响休息问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冯某民(男,44岁,甘肃正宁县人)打了何某生(男,51岁,湖南汝城县人)几巴掌,何某生一怒之下拿起一把小刀刺向冯某民腹部,冯某民顿时鲜血直流并倒在地上。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第一时间通知120到场救治,并控制嫌疑人何某生。经抢救,冯某民暂时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住院继续治疗。目前,违法人员何某生暂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冲动是魔鬼,打架必追责,切勿因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口角生隙,继而动粗,最终导致的后果将不堪重负。
打架“成本”,了解一下!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心情沮丧郁闷+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忧+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