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提供出售泔水饲喂生猪江口镇全面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近日,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印发《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3+1”行动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猪及其产品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屠宰、餐厨剩余物(泔水)整治专项行动和动物防疫大消毒行动(即“3+1”行动),全面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根据《通知》,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将紧紧围绕打击非法收购屠宰禁运的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注水注胶注药等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有效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当前,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根据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要求,各生猪养殖户禁止泔水喂猪,江口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多次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会议并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检查检查,同时,印制了《禁止提供出售泔水饲喂生猪的告知书》,组织镇、居委干部和志愿者等到辖区内各餐饮店、有关饮食单位进行告知书派发及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使其认识到提供出售泔水饲喂生猪对非洲猪瘟疫情传播存在较大负面影响,各餐饮店、有关饮食单位表示接受,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