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一、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上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地址:肇庆市鼎湖区罗隐大道14号,邮政编码:526070,联系电话:(0758)2653212,传真:2622291,联系人:梁***
肇庆市鼎湖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