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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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1日发表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区经过广泛推荐和深入考察,拟推荐童培坚等26名个人为先进个人,鼎湖区卫生健康局等10个集体为先进集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个人推荐对象(26人)
(一)医务工作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2人)
1、童培坚 | 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主任兼急诊科副主任 |
2、张 权 | 区中医院院长 |
3、玉莹兰(女) | 区中医院护理部主任 |
4、谢群结(女) | 坑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 |
5、陈冠灿 | 桂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
6、谢寿蓉(女) | 广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会主席 |
7、何玉玲(女) | 永安镇卫生院护士 |
8、饶国华 | 莲花镇卫生院院长 |
9、石达强 | 沙浦镇卫生院医生 |
10、李永祥 | 凤凰镇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 |
11、谢结兴(女) | 区中医院总务科科长 |
12、黄小华 | 区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
(二)非医务工作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14人)
1、刘端端(女) | 区政府副区长 |
2、陈振玉(女) | 莲花镇委书记 |
3、陈永谊 | 凤凰镇委副书记 |
4、陈森泉 | 广利街道党工委委员 |
5、余国科 | 永安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
6、石海源 | 沙浦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
7、聂 武 | 区委办副主任、档案局局长 |
8、汪宇峰 | 区府办副主任、金融局局长 |
9、杜伟波 | 区委宣传部二级主任科员、区广播电视台台长 |
10、钟荣宇 |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11、黄剑华 | 区教育局副局长 |
12、裘 潮 | 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科员、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成员 |
13、陈克盛 | 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股股长 |
14、罗智雷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
二、先进集体推荐名单(10个)
1、坑口街道办事处 |
2、桂城街道办事处 |
3、市公安局鼎湖分局 |
4、区卫生健康局 |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7、区人民医院 |
8、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9、区委办公室 |
10、区政府办公室 |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推荐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6日
受理单位: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区机关大院老干中心四楼
电话:0758-2620651
电子信箱:dinghulcj@126.com
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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