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政策解读
《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政策解读
为推进我区的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按照国家墙体材料革新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区制定了《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简称《通告》),该通告从2018年4月16日起施行。区人民政府答区长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因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俗称“红砖”)会极大的破坏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国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逐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2010年***《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规定,2010年底中国境内的所有城市都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明确肇庆市被列为第一批“限粘”城市。但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城区、乡镇范围的私宅建设绝大部分仍在使用实心粘土砖。同时,近几年伴随着肇庆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在征地拆迁、整村搬迁、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大量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下称“两违行为”)井喷式突现,部分基本农田、耕地被占用甚至损坏,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秩序被严重破坏。近期,政府及部门为集中打击两违行为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同时违法行为人也因违建被拆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将两违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也为降低广大群众的损失,急需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为此,基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有效遏制两违行为,我区亟待出台《通告》,在全区范围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问:《通告》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包括《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五十四条、《关于开展“十二五”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313号)、《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第十二、十三、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五十、五十一条以及《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问:《通告》禁止哪些行为?
答:《通告》禁止的行为有三种:一是全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一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二是全区范围内不得生产实心粘土砖;三是全区范围内不得从事实心粘土砖的经营活动。
问:如何确保《通告》的执行?
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通告的监督检查,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发改、科工商务、国土资源、规划、环保、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有关工作。
问: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何?
答:《通告》文稿发送各镇街、区直和市驻区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已采纳合法合理意见。2018年3月13日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的意见反馈。
肇鼎府规〔2018〕2号关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