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镇人民政府
屏山县大乘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体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bps.gov.cn)和屏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pszwgk.ybps.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大乘镇人民政府综合办联系(地址:屏山县大乘镇和平社区,电话:5780119,邮编:***53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大乘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政务值班和信息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大乘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299条,其中省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92条(政策文件63条、领导分工文件5条、工作动态信息90条、公示公告10条),县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7条(工作动态信息88条、预决算公开2条、公示公告10条)。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一是贯彻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及其它敏感信息进行审查,做到了重大信息不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不公开,一般动态信息不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公开。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情况。一是切实强化组织,大乘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对大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调整补充;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对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大乘镇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屏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大乘镇制定了大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大乘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任务重视不够。镇政府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二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2022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大乘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自查整改,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加强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