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审计局促进出台村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村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加强村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强化村建制调整改革行政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权益。
2019年,屏山县审计局在行政村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发现村财务管理、财务公开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资产、资源没有及时清理、建立台账或及时入账等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审计提出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强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建议。
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并结合村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制定了《村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加强村集体“三资” 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机构组建、清产核资、开展审计工作的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村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中村集体资产不流失,资产和财务合并按照财经纪律有序进行,并有效化解化解村级债务和新增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