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0年珙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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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25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安居工程的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安居工程任务完成、分配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有关企业和项目单位,重大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曹磊
审计组主审:石玙铭
审计组成员:舒俊义、刘茂英、黄梦娇、何强
***: 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4、审计资料需求清单
珙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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