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召开联席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检察的衔接配合,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刑事犯罪打击质效,推动“迎庆1号”专项行动纵深发展,4月24日下午,县公安局在局机关五楼党委会议室与县检察院召开联席座谈会。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洪国,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恒博、副检察长张小波出席会议,县公安局分管案侦局领导及一线警种、城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县检察院刑事检查部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雯镳主持。
副县长、公安局长刘洪国对县检察院长期以来积极支持公安工作,共同配合打击犯罪表示感谢,他强调,加强公检协作是提升公安机关办案质量的需要。警力不足和发案上升、打击任务加重的矛盾,导致案侦民警疲于应付、学习充电不够、证据意识不足、办案质量不高,加强公检协作,有利于督促案侦部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提高案件审查、侦查、取证等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公检协作是适应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下,必须坚持更高的证据标准,这就要求公安、检察两家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证据指引标准,互相通报案件情况,及时商讨、紧密配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共同办好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加强公检协作是打击新型犯罪的需要。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投资理财、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呈高发趋势,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和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办案衔接中存在的性质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及时将案件转化为战果,切实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营造和谐平安环境。
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恒博通报了去年以来公安刑事执法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他强调,要增强案件质量理念、“大控方”理念和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要建立定期沟通联席机制、检察官固定联系机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退查案件通报法制和部门领导机制、认罪认罚快速移诉机制、绩效考核与公诉、判决挂钩机制。公检双方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机制,使联席会议常态化、制度化,增进共识,形成办案合力,提高诉讼效率,为更有力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刑事检查部部长张小波,刑事检查部副部长杨艳琳、张晓芳结合具体案件就公安机关立案、证据收集、涉案财物保管、法律文书制作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雯镳、郭智及一线警种、城区派出所负责人、案侦民警就侦查、取证、法律适用和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问题与检方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会议还就公安、检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衔接、案件移送、数据通报、提前介入、定期会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形成了一致意见和共识,会议强调要通过联席会议和会商机制统一办案思想,形成精准打击合力,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