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第二批)
各项目乡镇(涉农街道办):
你单位上报的《2016年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方案》收悉。根据区委《关于扶贫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2期)文件精神,和《关于下达2016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南顺财专【2016】573号),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请按照时间节点和相关标准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认真执行区级财政报账制,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申请组织验收和编制项目资料报帐,项目报账务必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
***:顺庆区2016整村推进项目计划表(第二批)
南充市顺庆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