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协议管理评估结果公示(2022317—3家)
为贯彻落实《***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规定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发〔2016〕74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评估,下列3家零售药店符合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机构的条件,拟确定为夹江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单位。
序号 | 药店(诊所)名称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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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夹江木茜口腔诊所 | 四川乐山市夹江县漹城街道振兴路570号1号楼2层3号 |
2 | 乐山市安顺堂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棕榈银滩店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千佛大道二段59号9栋A区1层44号、43号 |
3 | 乐山三好名典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夹江迎恩路店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青衣街道迎恩路362-3***号1栋1层1-2号 |
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9日)以真实姓名向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电话:0833-5668793)反映。
特此公示。
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