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2009年以来,随着我市医改不断推进,医改各项举措深入人心,广大群众得到实惠。目前,我市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办医有序推进,完善药械供应保障机制,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相关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公立医院改革
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2012年,我市被省委编办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地区。本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在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居区人民医院、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等3家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立了“政府出资、理事会决策、事业单位单位经营”的体制。
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2014年4月,蓬溪县、大英县列入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其余县(区)均为省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全市7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工作。截至2015年7月,全市7所县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7783.57万元,获得财政专项补助2083.91万元,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收入5335.83万元,让利患者363.83万元。
基本医保制度
全民医保体系健全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于2000年底正式启动实施,至2008年底城镇职工医保覆盖对象已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扩大到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随着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涵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张网”全面建立。2014年实现新农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诞生。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种制度实现了医保政策人群全面覆盖。
基本药物制度
让群众看病更便宜
全市119个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2765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乡村联动”“乡采村用”,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安全。我市严格实行集中招标网上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价销售,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基药网上招标采购率100%、中标基药使用率100%、100%零差率销售。
全市所有县(区)均开展了基本药物采购资金集中统一支付。同时按照稳妥有序原则,逐步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近年来,通过县(区)集中培训、乡镇重点培训、网络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共培训基层医务人员、药学药技人员7000余人,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