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被列为全省首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市
今后,商家靠不靠谱、是不是经常被投诉等信息将有迹可循。昨(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遂宁与成都、自贡、德阳一起被列为全省首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市,让消费者充分了解商品服务信息和经营者信息,做出更加理性的消费选择。
四川省工商局日前印发的《四川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按季度,定期公示本区域投诉排名前十位的经营者以及投诉量;依据消费投诉热点及舆情,不定期公示投诉排名前十位的经营者以及投诉量,以及其他适宜公示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相关信息。公示的经营者信息包括:经营者工商登记信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的由于被投诉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投诉量;被投诉经营者的投诉调解成功率。
消费投诉公示信息将通过试点单位本级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或由试点单位结合实际通过经营者显示屏、公示栏、12315“五进”站点、“一会两站”“互联网 政务”平台、放心舒心示范创建单位等其他渠道公示消费投诉信息。同时,还将探索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投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