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社会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目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3
一、项目概况..................................................................................................... 3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3
第二章 评审方法.............................................................................................5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7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14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对食堂社会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拟进行公开招 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需求予以论证。 2、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社会化外包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
(1)本项目行政级别属:县级。
(2)本项目自筹预算金额为:105 万元/年。(本预算金额为估算金额,最终 以实际发生为准)
(3)本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服务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准入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四、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可提供任意时段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复印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的承诺函;
9、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0、供应商提供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第二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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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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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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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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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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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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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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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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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 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0.10×100。 2、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川财采[2015]33 号文,对记入诚信档案且 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给予 6%/次的报价累加加 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后的报价超 过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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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小微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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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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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服务 方案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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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环节规范操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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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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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1原材料采购、2食品质 量保证、3食品安全、4设备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综 合评比,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 的得 8 分,每有 1 项不满足上述要求扣 2 分,扣完 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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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 理及培 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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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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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的1食堂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员工培训计划进行综 合评比,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 的得 8 分,每有 1 项不满足上述要求扣 2 分,扣完 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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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 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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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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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1餐具卫生、2厨房卫生、3餐厅卫生、 4个人卫生制度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符合本项目 要求、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得 8 分,每有 1 项 不满足上述要求扣 2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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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 理以及 应急预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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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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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针对1煤气泄漏、2食品中毒、3火灾、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和4停水停电停气的应 急处置预案进行综合评定,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 详尽、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每有1项不满足上述 要求扣 2.5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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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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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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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餐方案中1供餐安排、2饭菜 搭配标准、3每周饭菜安排、4食材营养搭配等进 行综合评定,符合本项目要求、内容详尽、可操作 性强的得 10 分,每有 1 项不满足上述要求扣 2.5 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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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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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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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管理服务方案中具有节能、环保措施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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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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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及履 约能力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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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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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 2016 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案例的一个 得 5 分,具有类似项目案例且业主满意度为优的一 个得 7 分,本项最多 28 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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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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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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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厨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每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最多得 6 分。 2、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中具有营养保健师证书的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 4年及以上得4分,3年得3分,2年得2分,1年 及以下不得分(提供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该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 书加1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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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供应 商拟派的项 目经理、厨师 必须到医院 持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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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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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规范 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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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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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 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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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及预算 1.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5 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预算依据全院目前在岗职工人数共 394 人,按 220 元/月/人
计算,全年约 105 万元,上述职工人数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最终以实 际发生为准。结算时按以下公式计算:结算金额=中标金额÷预算金额(105 万元) ×职工实际消费金额。
二、项目概况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实际占地 98 亩,房屋建筑面积约 7 万m²,业务用房 6.6 万m²。编制床位 680 张,目前开放 420 张。截止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全 院在岗职工约 394 人,全院科室 36 个,其中职能科室 20 个、业务科室 16 个。 2018 年,医院年门急诊 15.38 万人次;年住院近 2 万人次;全年手术 6000 余台 次。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拟面向社会购买食堂服务。
医院提供房屋、食堂内部设施、必要设备(详见***食堂设备清单)及水、 电、气安装等,其余由供应商出资按医院要求购置、布置,包括厨具、餐具、消 毒用具、食堂刷卡机等(由供应商根据需求自行购置的一切物资在合同期满后归 供应商所有)。食堂水、电、气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供应商按月按用量向医院 财务科缴纳费用。
服务期限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组织对供应商的 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可续签次年合同,考评不合格且供应商拒绝整改或整改 不力者,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服务期间全力为医院职工、病员及病员家属和医院客户提供优质
合格的餐饮服务。 2、餐饮标准
(1)早餐标准:同时提供至少 2 种饮品(牛奶、豆浆、稀粥等)、3 种主 食(面条、馒头、包子等)、2 种配菜和鸡蛋。由职工自选购买。
(2)午餐、晚餐标准:不超过 12 元/餐,包括 2 荤 2 素 1 汤,同时提 供多个品种可供选择,保证荤菜份量 150—200 克/餐/人,素菜份量 200-300 克 /餐/人,米饭不限量。
(3)加班餐:供应商为过了正常就餐时间的加班人员提供加班餐服务,由 职工自选购买,加班餐供餐时间:夏季:00:00 以前;冬季:22:30 以前。
(4)提供非工作餐饮:为病员及家属提供常规餐饮和营养餐服务,制定营 养菜谱,满足孕产妇和儿童就餐需求,
(5)提供团餐和桌餐服务:院方预定团餐或桌餐,需提前通知供应商备餐。
(6)供应商应当满足医院公益性单位性质,食堂餐费(除标准餐外)参考 同期市场价格下浮 20%收取。
3、供餐时间及支付方式 (1)供餐时间
早餐时间:7:00-9:00;
午餐时间:11:30-13:30;
晚餐时间:17:30-19:30;
加班餐供餐时间:夏季:00:00 以前;冬季:22:30 以前。
(2)支付方式:本院职工就餐采用充值卡刷卡方式消费,超出当月标准金 额后,职工自行充值、现金支付或智能支付;病员及家属采用现金支付或智能支 付。
4、服务方式 (1)供应商应在食堂醒目位置提前一天公布菜谱,以便职工和病员及家属
了解,每天菜谱计划达标率不低于 90%。 (2)供应商应制定供餐计划,按计划采购食材及调料,做好食材的索证索
票等溯源管理,精心制作主食(米饭、面食、各式风味小吃)、菜品、汤或小炒 让职工、病员及家属自行选择。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每月上交医院场地、设施设备折旧费 8200 元、水电气费(按使 用量计算)。
2、在医院食堂因能源原因无法制作食品时,有异地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送餐条件,提供应急方案,方案应包括送餐响应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水、电、气等费用一律由供应商支付,按月抄表结算。
4、对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清洗,时间和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保持操作间每天及时清理卫生,员工用餐 厅必须每天做好清洁卫生,且每周必须对员工用餐厅进行大扫除和进行消毒,并 负责门前三包等。
5、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与医院签订合同,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规 范建立交接记录和管理台账。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 责。且医院可以终止合同,另行招标确定供应商。
6、食堂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均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所有员工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均由供应商负全责。
8、物资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获取相关检验合格证书并存档备查,不得采购
散装食用油、米、酱油、醋、盐等原材料,肉类必须获得检验合格证等(具体质 量要求在合同中逐一明确)。
9、早、中、晚餐必须自制且花色品种多样,供大家选择。中午须有免费汤 供应,一周之内菜品原则上不重复。
10、确保每月的满意率在 60%以上,连续两次满意率低于 60%整改仍然不合 格,罚款 1000 元,年终综合满意率低于 60%,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供应商损 失自行承担。
11、满足病员需求按照医院营养师的处方制作治疗饮食,价格合理,点餐送 餐应明码标价,供应商要经常培训好送餐人员不能和病员发生纠纷,热情服务, 如在送餐期间发生纠纷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所售商品价格清单必须 报送后勤科备案。
12、供应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经营服务期内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 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大事故的由执法部门介入处理,且供应商承担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立即终止该合同。
13、供应商必须派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如果现场经理的 能力和水平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调整合适的人选。
14、对食堂的环境设施改造不得影响原建筑物的安全性能,改造部分必须符合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规范等,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三)经营管理要求
1、由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施设备,供应商应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合同期内设备维修或更换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须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供应商的菜肴、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所有食材原料、半成品、成品以 及加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情形,采购人有 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供应商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服务合同,交由 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3、由供应商负责办理餐饮行业卫生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
4、供应商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诚信经营,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 两,如造成人员、财产损失或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经济 和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为拟派本项目服 务人员购买依法应当购买的保险;雇佣或解聘服务人员,应当报采购人审核;如 发生劳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
四、考核标准
(一)食品质量管理
1.原料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各种食品、调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过期变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分区存放。采购的食品、原 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发现不符合要求第一次扣 200 元,以后每出现一 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200 元。
2.食品操作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操作时要分台、分池 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规范操作,食品加工前要清理洗净,无杂物无 泥土及其它非入菜部分。发现不符合要求一次扣 200 元。
3.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煮透,以保证食用安全, 防止中毒;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过长,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 后才能食用;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发现不符合要求第一次扣 100 元,以后每出现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100 元。
4.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不允许出现不符合卫生 标准的情况,并建立完整的食品购销台帐;严格按规定做好留样食品的保存和记
录工作,设置专用冰箱并设专人管理。发现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0 元。
(二)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1.食堂环境卫生: 食堂就餐大厅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
物,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桌布、椅套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整洁;门窗、 墙壁、风扇、灯管要定期保洁,要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 正常;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 蚁等。做到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蛛网、积水、脏乱杂物等。如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2.食堂设施卫生:
(1)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 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 不得混合使用。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2)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下水道 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仓库物品 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 老鼠、蟑螂、苍蝇等;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等,实施有 效防范措施。如不符合要求每次扣 100 元。
(3)定期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排烟管道,一年不少于 1 次。如不符 合要求每次扣 500 元。
(三)食堂员工管理
1.员工须持卫生防疫站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及培训;个人卫生要做好衣、帽、穿戴,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 帽",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地吐痰、吸烟、留长指甲、涂口红等;工作时间中严 禁谈笑打闹、不得在厨房内洗涤衣物;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穿好工 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不允许用勺直接尝味;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厨师、 售卖人员、送餐人员等按 A 级食堂管理要求着装。如违反规定,出现一次扣 100 元。
2.做好就餐服务,与职工、病员不得发生争执。发生第一次扣 100 元,以 后每发生一次在上一次基础上追加 100 元。
3.食堂加工场地闲人不得入内(特殊情况除外)。如违反规定,一次扣 200 元。
(四)餐具管理
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具、茶具、熟食容器餐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按规范操作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 如违反规定,一次扣 200 元。
(五)食堂安全管理
1.做好食堂电器、设备、天燃气等的安全使用。如违反规定每次扣 200 元, 如因违反使用规定发生事故每次扣 2000 元,且其他损失全部由食堂经营者承担。
2.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生活用品 或其他非食品货物。如有违反一次扣 1000 元。
(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并由供 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就餐人员因在本食堂食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 市场监管局结论为准)。
2.食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投毒严重事件。
3.不服从医院及医院后勤科的监督管理,对发现或投诉的问题不及时整改 或未按医院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给医院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 年,如果食堂满意度测评达不到 60%,医院将书面提出限 期整改通知,整改期到重新测评仍然到不到要求,医院将终止合同,重新确定中 标供应商。
2、服务地点: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食堂;
3、入场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入场开展工作。
4、付款方式:根据当月员工实际消费情况于次月 20 日前据实结算,结算 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结算金额=中标金额÷预算金额(105 万元)×职工实际消费金额。
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 10%,中标通知书送达 1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 支付到采购人账户;
6、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终止后,经采购人确认交接清楚,15 个工作内退 还原账户。
7、验收标准: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 )的《招标文件》,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 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予以说明,合同***及本项目的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__________项目...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服务完成期限为_____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内完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2、 ____工作完成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 , ¥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____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____的百分之 ,¥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 ....
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相关资料到履约保证金收 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XX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四川北辰招投标有限公司 XX 份,财政部门备案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内容进 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