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3季度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支出全面升级
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576元,增长9.7%。从消费构成来看,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
(一)交通通信消费增长最快。前三季度,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691元,同比增长13.6%,增速居八大类消费第一位。
(二)食品类消费快速增长。前三季度,人均食品烟酒类消费支出4808元,同比增长11.2%。
(三)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持续增长。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557元,增幅达10.4%。
(四)医疗保健消费继续增长。前三季度,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598元,增长9.0%。
(五)其他各大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按增幅依次是生活用品及服务类、居住类、衣着类、其他商品和服务类,同比分别增长8.6%、8.5%、6.3%和2.1%。(县统计局 宋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