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我市空气重污染Ⅱ级(橙色)预警并适时启动响应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气象部门发布的霾橙色预警信号,并经环保、气象部门的再次会商预测,我市未来整体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重度污染程度,在部分区域和时段还将出现重度至严重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减缓大气污染程度,市治污减霾办决定发布我市空气重污染Ⅱ级(橙色)预警,同时将密切关注关中区域污染变化趋势,适时发布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启动指令。为及时快速落实各项应急相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严格落实省上《关于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陕环函〔2015〕1111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治污减霾办发〔2015〕63号)要求,继续扎实落实我市正在执行的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巡回检查工作。
二、针对个别空气质量子站污染指数偏高的问题,各相关辖区要引起足够重视,排查各类污染源,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强化措施,对各类违法违规污染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三、对重点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道路洒水保洁,注意根据气温变化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对辖区道路进行冲洒水作业,同时充分发挥采取喷雾车抑尘作用,道路冲洗完后机扫车及时跟进、保洁员配合作业,避免道路积水结冰。二是加大燃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力度,各级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警力,各区县、开发区要发动辖区部门、乡镇、街办及网格员作用,全员出动开展巡回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三是强化焚烧冒黑烟问题查处,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全市垃圾台进行定点布控,主干道沿线安排力量,背街小巷分片包干,对各类焚烧冒黑烟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查处。
四、请各单位提前做好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升级准备工作,确保应急发布后第一时间将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