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严格执行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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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0日发表
今年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严格按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对于属于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对于已审批的4户承诺制建设项目,鄠邑分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复核中,发现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申请承诺事项核查中,发现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承诺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等情况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环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必要时,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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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1:17:4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