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卫计局关于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卫生室变更负责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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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9日发表
公 示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令149号)和《西安市民办医疗机构促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110号令)第十五条规定,我辖区内一所医疗机构变更负责人,现将变更项目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变更为:西安市翠花南路115号
医疗机构变更负责人:变更后法人为冯军
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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