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文物保护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2019年5月10日下午,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温利跃同志率领大鹏古城博物馆曾世敏等4位骨干人员,专程到深圳华侨城鹏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针对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等,对相关企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引导,并赠送相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资料。
首先,向企业人员明确了大鹏所城的法定保护范围:大鹏所城作为我市唯一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公布了大鹏所城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具有合法效力。保护范围总面积358780平方米,主要以沿古城墙向外扩展50米,南部范围一致延续到大亚湾海岸线;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591341.73平方米,主要以保护范围界限向外扩展100米。
其次,向企业人员说明了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涉及方案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部的建设污染大鹏所城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大鹏所城安全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再次,工作人员介绍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行政审批管理,按照大鹏所城保护规划编制说明,目前城内文物建筑主要有:21处重点文物建筑、73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12处重点建筑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的规定,大鹏所城保护利用主要涉及文物行政审批事项有8种: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2、“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审核;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审批”;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6、“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审核”;7、“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拆除审核”;8、“对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审批”。
最后,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文物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按照“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和“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许可所列清单,大鹏所城保护利用涉及文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委托评估、专家评审时间除外),建设单位需提交的评审材料主要包括相关设计方案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含用地区域的考古调查简报 ),可径自在线申请网上办理,也可以函发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程序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