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联合市尾气中心对辖区工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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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8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市政告字〔2019〕1号)精神及《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生态西安》的工作要求,为有效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4月10日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联合市尾气中心,对辖区工地机械使用情况开展了监督性抽测。
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东方辰院DK2/3、幸福林带1-B、1-C等三家工地的9台机械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测,其中8台检测数据达到三类排放标准。幸福林带1-B内1台装载机监测结果超标。对于问题机械,执法人员已现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性抽测工作,对辖区内违法使用未申报机械或高排放机械的行为形成震慑,督促企业主动落实“两标一号一黑烟”的管理要求,确保辖区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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