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率先实现爆炸物品封闭式管控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西港区、万华化学、八角电厂等诸多重点项目陆续落户我区,爆破作业施工项目也随之剧增。
为实现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控,区公安分局在全市率先实现了爆炸物品“封闭式”的管控制度,通过打造“一个中心”,搭建“两大平台”,抓牢“三大环节”,不断推进爆炸物品监管队伍专职化、手段信息化、全程可视化,实现爆炸物品无缝监管,有效筑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屏障,确保民爆物品管控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打造“一个中心”,建立爆炸物品监管专职化队伍。为确保爆炸物品监管无缝覆盖、全程安全可控,公安分局在治安大队设立了爆炸物品管理监控中心,设置3名专职监爆值机人员,实行无假日12小时轮岗值班制度,全天候监督辖区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职责履行情况。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按照“逢违必纠、纠违必训”的原则,即时纠正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现场爆破作业存在的违规问题,组织违规人员学习培训。自监控中心运行以来,通过实时监控和倒查核对,及时发现爆破作业单位违规行为170余处,当场纠正90余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81份,组织违规人员学习培训70余次。
搭建“两大平台”,开启爆炸物品监管信息化模式。区公安分局筹集资金20余万元,与烟台东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发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远程管理和运输车辆、作业现场3G无线图传远程监控两个平台。其中,前者可远程审核出入库、核查库存电子信息,后台可实景复核出入库爆炸物品数量,随时掌握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区、库房信息;后者可将运输车辆、作业现场的音视频信息、GPS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通过无线网络即时传输到爆炸物品管理监控中心,并具备后端交互远程控制、串口通讯和数据透传等功能。
抓牢“三个环节”,实现爆炸物品全程可视化监管。在爆炸物品监管中,区公安分局围绕爆炸物品“储、运、用”三个重点关键环节,充分依托两大平台,实施全程可视化监管。爆炸物品使用单位日常出入库时,需提前一天通过仓库管理软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爆炸物品管理监控中心备案,监控中心网上审批运输许可,并确定出入库时间,进行实时监控和倒查复核,保证爆炸物品出入库数量与许可一致。运输中,目前所有进入我区的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已全部安装车载监控前端设备,监控中心可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查看,保证爆炸物品运输路线、运达地与许可一致。同时,在我区作业的5家爆破作业单位现已全部配备作业现场移动式高清监控云台前端设备,日常作业中,作业单位自爆炸物品进场开始,必须开启设备联接网络,并对爆炸物品的收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定期拷贝至监控中心进行复核,保证爆炸物品用途、数量与许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