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新设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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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7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通知》(鲁卫发〔2017)24号)及《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申请现对拟设置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实名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7月05日—2019年7月11日)
受理窗口:海阳市济南路91号政务服务中心卫计事务(25.26.27)窗口
受理电话:0535-3221887
邮箱:hyszwb@yt.shandong.cn
(20190705)医疗机构新设立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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