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企业年报率跻身烟台前列
日前,从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平台传来“捷报”:海阳市今年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率在烟台市17个县市区中名列前茅。其中,全市2016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1.79%,居烟台市第6名,比去年提高两个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8.48%,居烟台市第6名,比去年提高一个名次;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2.41%,居烟台市第7名,比去年提高一个名次。我市共计4179户各类市场主体因未按时依法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两年以上未年报的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僵尸企业”拟吊销名单。
据了解,这4179户市场主体包含856户企业、3299户个体工商户、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食品、地产、通信、建材、化工、文化、金融、制衣、电子、商贸、软件、工程、养殖等各行各业。他们有的可能已经倒闭,有的可能是注册登记时填写了虚假联系电话和地址,还有少数企业虽然能联系上,但是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年报公示。
“实施市场主体年报制,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年报与以往的年检、验照制度一样,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主动承担的法定义务,但与年检、验照制度相比,年报更强调自律和诚信。”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局长石富芬介绍,年报减轻了市场主体的人力和行政成本,有利于进一步助推创业创新,加快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年检改成年报后,不仅监管没变松,反而信用监管更严了。按照规定,市场主体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报,将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业务开展、招投标、评优等方面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其他消费者和企业如果想与某家企业合作,最好先上网查询其年报情况,如果发现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千万不要再与其合作,以免经营受损或上当受骗。另外,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依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强化企业登记住所管理,完善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通讯员周祥勇记者吕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