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二十八条措施新闻发布会
10月26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二十八条措施》进行解读。
第一,《二十八条措施》出台的背景
出台《二十八条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上级有要求。中央、省委对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多次强调,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基础,要把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中央、省委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实施意见》,就满怀激情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作出了明确部署。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为我们出台《二十八条措施》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是发展有需要。当前,我市面临着被列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核心区的重大机遇,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制造业强市、海洋经济大市、宜业宜居宜游城市的宏伟目标,全市上下正在聚力攻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大事项”“三重”工作,要推动烟台发展走在前列,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迫切需要一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迫切需要构建激励基层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内生动力机制,迫切需要营造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负责者负责的政治生态。
三是干部有期盼。广大基层干部奋战在一线、工作在前线,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急需松绑减压、期盼关心关爱。这次出台《二十八条措施》就是顺应广大基层干部的呼声,树立“激情干事、激发干劲、激励干部”的鲜明导向,为基层干部撑腰壮胆,让他们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提振精气神、担当干事业。
第二,《二十八条措施》的起草过程
烟台市委高度重视《二十八条措施》的起草工作,市委张术平书记多次听取汇报,提出重要指导意见。市委组织部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点:一是注重吃透上级精神,对中央、省委出台的有关文件进行逐条梳理,确保逐一落实;二是注重学习外地经验,专程到上海、武汉、济南等地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三是注重听取基层意见,采取座谈交流、集中研讨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又反复征求市级领导同志、有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以及部分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10月23日文件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10月25日正式印发。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大胆创新。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我市实际,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凡是中央、省明确规定可行的,最大限度用好用活;凡是相关法规和上级文件没有明确禁止的,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理念,尽最大努力探索创新。二是坚持综合施策。统筹兼顾基层工作各个方面,把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等方面贯通起来,作出整体性部署、制度化安排,努力让基层干部地位高、待遇优、环境好。三是坚持务实管用。突出重点、体现特点,不求名目繁多,不求面面俱到,不要虚话、套话、原则性话,立足解决基层干部普遍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出台硬性措施,务求接地气、真管用,务求每一条措施都是硬货、干货,务求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强。
第三,《二十八条措施》的主要内容
28条措施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三个大的方面。下面我分别加以介绍:
第一方面,从政治上关爱基层干部,在“人”的激励上突破。主要是大力倡树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工作导向,从三个层面明确相关措施。第一层面,体现让实干者“吃香”,主要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等方面出台相关措施。比如,明确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镇街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原则上要达到三分之二左右;选拔县市区直部门正职,优先考虑具有镇街领导工作经历的干部;对实绩突出、特别优秀的镇街党政正职,可直接提任县市区党政正职或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加大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务员公开遴选力度,每年组织1—2次面向基层的公开遴选,对在遴选中进入差额考察范围,工作实绩突出的镇街干部,可不按分数排名优先作为拟任用人选。推进职称评审向基层倾斜,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适当提高评审通过率;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重点考察实际工作业绩。第二层面,体现让有为者“出彩”,主要包括在基层干部的考核评价、表彰激励等方面出台相关措施。提高基层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的优秀比例,镇街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总体提高到20%。对连续三年在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受到表彰或名次前移幅度较大的镇街,在提拔使用干部上重点考虑;对评选出的“担当作为好干部”和“干事创业好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优先提拔使用;对在处理突发事件、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做好即时奖励工作。第三层面,体现让吃苦者“暖心”,主要在基层干部的人文关怀、教育培训等方面出台相关措施。建立偏远乡镇干部定期交流机制,对在艰苦边远乡镇工作满10年,日常表现突出的,可统筹考虑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或离家庭住地较近的镇街工作;对夫妻双方长期在乡镇工作、家庭负担压力较大的,适当交流其中一方到县市区直部门或城区街道工作。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岗位调整、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发现苗头问题、受到问责处理、受到诬告错告“五必谈”,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放宽镇街干部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条件,提高参训比例;市级每年对镇街党委书记轮训一遍,每五年对乡镇长(街道主任)、党委副书记轮训一遍。
第二方面,从工作上支持基层干部,在“事”的激励上突破。主要概括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在责任上“减压”。建立完善镇街权责清单,除中央和省明确规定外,不以任何形式对镇街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全面清理上级与镇街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取消不合理工作责任,凡属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镇街;县市区对镇街一年只能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未经允许,县市区直部门不得对镇街进行综合性考核以外的单独考核。问责机构在启动问责程序的同时,一并开展容错免责调查核实,该问责不问责的要追责、该免责不免责的也要追责,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第二板块是在考核上“倾斜”。探索实行差异化考核,根据镇街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重点等,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权重,引导镇街把工作重点放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对派驻镇街机构的考核以镇街为主,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60%,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奖惩须征得镇街党委同意。第三板块是在保障上“给力”。支持镇街为干部提供周转住房,维修改造建设“五小设施”,满足基层干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工作需要;改进镇街公务用车办法,对参与护林防火、信访维稳等急难险重任务和突发事件的,统筹安排公务用车。
第三方面,从生活上关心基层干部,在“钱”的激励上突破。坚持把钱花在刀刃上,从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第一,强化财力供给保障。明确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县级部门平均水平;县级政府承担对镇街基本支出“兜底”责任,“兜底”确有困难的,市级财政给予补助。第二,强化薪酬补贴保障。允许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乡镇补贴标准;允许镇街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限制,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比重;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带薪休假的,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第三,强化物质激励保障。允许根据当年度镇街综合考核结果,给予获奖单位物质奖励,奖金发放到干部个人,体现奖优奖勤。第四,强化慰问扶助保障。采取财政划拨、党费支持等方式,设立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专项资金,对患重大疾病的基层干部、因公受伤、殉职干部职工家庭以及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基层干部中生活困难人员,进行帮扶慰问。
需要说明的是,在《二十八条措施》正式出台以前,我们在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已经做了大量探索性工作,已经在实践中践行《二十八条措施》的相关内容。比如,我们注重加大从基层一线发现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目前,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中有镇街党政正职经历的89人,占54.6%。今年从镇街层面推荐表彰8名“担当作为好书记”、8个“干事创业好班子”;一次性从镇街提拔10名镇街党委书记,其中6人直接提拔担任副县市区长,1人安排担任高新区管委副主任,3人提拔到市直部门任职。比如,大力倡树干事创业考核导向,今年初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按照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精简考核的原则,在考核中实行正向加分激励和负面清单管理,对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情形予以加分;进一步精简考核事项,县市区对镇街只保留综合考核,要求其他考核事项一律取消;对镇街签订责任状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取消不必要的责任状。比如,健全完善干字当头、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先后出台《烟台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健全完善正向引导、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机制,打出为干部撑腰鼓劲“组合拳”,促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
好的政策只有落地生根才能彰显生命力。为保证《二十八条措施》落实落地,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报道《二十八条措施》的文件精神和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宣传报道基层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真正把组织的关心关爱传递到基层干部。市委宣传部和组织部正在就有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请大家关注。
二是细化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该配套的配套,该抓实的抓实,比如,保障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加强物质奖励方面,明确标准怎么定、钱从哪里来、由谁审核、由谁发放等,确保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问效,及时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视情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