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率先完成劳动仲裁积案化解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整合资源、强化调解,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劳动仲裁积案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该局按照市人保局“2009年9月底以前办结2008年的积案,今年年底前化解所有积案”的要求,积极整合资源,强化调解工作。截至8月中旬,已办结1680件,调解成功1023件,调解率达61%,并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办结所有积案。 具体做法: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对申请仲裁的劳动者,要求其提供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和有关证据,对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据的,引导其先到基层调解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案前化解部分争议案件。 二是增强办案力量。通过明确任务、精简流程、周末开庭等方法,调动专职仲裁员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从局劳动监察部门抽调专职人员协助办案、聘任兼职仲裁员独立办案和街道法律工作者参与案件审理等方式,组成化解积案突击队,大力充实办案力量。 三是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加强与区司法局、各街道镇、区法院和总工会的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街道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工会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功能,积极开展立案前引导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等工作。四是加强预警。加强仲裁与劳动监察联动,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劳动者法律法规培训等渠道,提高企业与劳动者法治意识,推进合法用工。 (区人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