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公安分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办雪中送炭获锦旗
9月22日,蓬莱区群众李某家属来到蓬莱公安分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办公室,当面致谢救助办民警,并赠送一面写有“扶危济贫,正义卫士”的锦旗,以表达由衷的敬意和感激之情。
8月8日6时左右,在蓬莱区南王街道枣林店村路口处,祝某驾驶鲁YK*0*3正三轮摩托车与李某骑电动两轮车被相撞,造成李某受伤,李某伤势严重(左胫腓骨骨折,左股骨颈骨折,胸腔积液,硬膜下积液),在烟台山医院进行抢救急须大额抢救费。8月10日,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共同来到救助办申请办理社会救助抢救费用垫付。经调查了解伤者李某为80岁老人,肇事方祝某是60多岁的农民,两方均无能力提供大额抢救费。蓬莱救助办民警了解情况后,一方面立即与医院联系,及时为伤者李某开启绿色抢救通道;另一方面迅速将相关材料送往烟台市救助办审批,并在最短时间内将50330.00元抢救费打入烟台山医院账户,用于对李某的抢救费用,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
近年来,蓬莱分局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办公室全面落实“人民至上,扶危救急”的工作理念,履职担当,积极作为,全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2018年以来,共办理交通事故救助100余起,发放救助基金380余万元,救助群众100余人。下一步,蓬莱分局交通事故救助办将不断提升完善救助基金管理水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努力做好为民服务和社会稳定的“大文章”,以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