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我区积极贯彻《文物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山东省政府日前正式公布了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我区4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升级”。小十口南街民居、乌沟赵家赵氏民居入选古建筑类,木基杨家村王家祠堂入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登州府城墙遗址与现有省级文保单位武霖上水门合并,名称为登州府城墙遗址。
成果的取得得益于我区完整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早在2006年,我区就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在全区范围内聘用文物管理员,加强对城乡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看护管理。我区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做好古建维修和环境改造,先后完成蓬莱水城保护利用项目、蓬莱阁古建筑维修等工程,多方争取资金对历史街区内和散布于城乡的古建进行维修。同时,面向社会大众,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文物保护倡议书,进行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示等手段,强化市民对身边文化遗产的认知度,自觉加入到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