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甲庄街道认真开展独生子女费审核工作
2018年度的独生子女费发放对象确认工作已经开展。为确保这一工作及时顺利实施,莱山区解甲庄街道计生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街道开展了集中宣传,入户调查,信息核实,统计上报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遗漏、不错报、不重复。
一、迅速行动,传达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发后的新规定,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夫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子女年限由原来的年满十四周岁改为现在的年满十八周岁,对于2016年以后出生的不予以办理独生子女证,计生办人员根据新条例规定对应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人员名单重新进行整理,并要求各村计生主任对名单进行进一步的核实,确保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做到不漏发一人,不重发一户。
二、围绕政策,做好三方面工作
为切实将政策落实到位,要求各村积极配合计生办开展政策宣传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在街道、各村主要道路和公开栏中张贴宣传明白纸100余份,让群众了解政策的适合范围及人群,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不遗漏。二是做好进村入户调查工作。计生办工作人员与各村计生主任严格按照独生子女费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入户对符合条件人员的信息,进行逐一审核,确保不错报、不漏报,尤其是申请退二胎指标的独女户,做到一户不漏。三是做好信息核实、上报工作。通过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村级公示和街道公示,在公示结束无误后,街道财政按照上报的***号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