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进入森林防火期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6日发表
昨日,记者从区农林局获悉,11月1日开始,我区正式进入2015年—2016年森林防火期。由于今年我区平均降水量较往年持续偏少、林下可燃物常年积累、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仍不时发生等因素影响,今冬明春,我区森林防火仍面临较大压力。
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内或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坟头烧纸或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投放空中移动火源、开山爆破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莱山区森林火警举报电话:6899119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9:26: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