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今年以来,区财政局坚持以深化财税改革为主线,将改革贯穿于加强政府预算、预算执行、政府债务、财政支出、收入征管等方面管理,提高财政收支管理效能。
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建立常态化预决算公开机制,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延长预算编制周期,早编细编预算,提升预算年初到位率。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快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
完善预算执行管理。预算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经区人大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支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和《预算法》相关规定,将预算内安排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单位结余资金、自筹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组织政府采购。严格控制结余结转,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全部收回统筹安排。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依托省级政府代发的地方债券解决融资难题,积极争取金融资金支持,做好到期贷款还贷及续贷工作,保征在建项目资金需要。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债务风险指标预警监测暂行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政府债务规模不得突破市政府批准的限额。健全重点支出保障机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集中资金和力量加大对基本服务、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落实各级各项民生投入政策,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积极筹措资金,充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援助、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改革等方面投入,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城乡群众。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落实《莱山区实施办法》及《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境)以及会议、培训、外宾接待、差旅等制度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制度的刚性约束。创新财政支出方式。调整财政资金支持发展的着力点和投入方向,按要求和比例逐步压减一般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集中资金用于建设发展载体、打造发展环境等方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创新,逐步将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更多地交给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投资运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及时分解落实全年收入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卡实工作责任。加强收入执行情况分析,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日常收入调度,在保证收入增幅同时,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等质量指标。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征管,监督收费单位依法收费、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加大协税护税力度,加强重点项目税收管控,掌握税源底数,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可靠依据。1-3月份,完成地方财政收入8.63亿元,增长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