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专项检查宾馆酒店用化妆品
为整顿和规范宾馆酒店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宾馆酒店用化妆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行为,检查宾馆酒店是否严格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规范索证索票行为,杜绝经营无证无照的化妆品。督导宾馆酒店建立健全化妆品台帐管理制度,完善台帐记录,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检查化妆品产品标签标识,对宾馆酒店提供客用化妆品的标签标识监督检查,严查无卫生/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的化妆品,严查未经批准而宣称育发等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严查化妆品标签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检查经营使用假劣化妆品行为,严厉查处经营使用冒用盗用卫生/生产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特殊用途化妆品及进口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批准文号的有效性。加大化妆品标示生产日期检查力度,查处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规范宾馆酒店化妆品仓储行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检查自制化妆品违法行为,重点监督检查宾馆酒店购进大包装规格分装提供客用的化妆品,查明产品相关合法证明资料,规范经营使用非一次性化妆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宾馆酒店自制化妆品行为。
截至目前,已检查宾馆酒店16户,对规模以上的宾馆酒店提供的客用洗发液和沐浴液专项监督抽检10批次,样品已送达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将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