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四措并举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
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的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区司法局四措并举,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防止纠纷激化。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镇街、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化解疑难纠纷的主体力量,区司法局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要逐步完善、调整、加强调解人员,要充分发挥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加强监督指导,有效化解。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会要建立完善学习培训、抓好日常纠纷排查、重大纠纷集体讨论等,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有利于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三、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与公安机关、其他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对公安部门移交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工作,需要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解工作。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形成合理分工、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四、强化保障措施。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到年底考核中,不断探索,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工作日常指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