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全面落实"一村(社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基层单位和群众对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的有益探索。为此,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紧紧围绕法治、平安、和谐福山建设,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一、坚持工作原则,加强动员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覆盖、有机结合的原则,动员部署各镇街、村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共同推进"一村(社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组织引导全区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基本法律服务;二是为全区所有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偏远贫困村作为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优先配备;三是与“法律管家”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确保"一村(社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二、找准工作方向,确定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全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网络,形成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同时,使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知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挥实效。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区司法局结合“法律管家”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积极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二是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区司法局建立统一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村(社区)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各司法所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做好舆情分析和信息上报工作,对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民生诉求、掌握的社情民意以及发现的可能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律建议,预防和降低社会法律风险,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三是建立评估奖惩制度。由区司法局会同各镇街园成立考核小组,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合格者足额发放补助经费,对评估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扣除部分补助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