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驻村干部开展多位一体土地规划模式研讨活动
为响应******提出的改变规划空间约束性差,各自规划自成体系的现象,建立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空间规划体系的规划改革思路,打造符合乡村地域、资源、财政的土地利用模式,市国土资源局驻村干部于今日开展土地规划的多位一体模式研讨活动。
在讨论过程中,在座的同志对土地利用规划作为我国控制建设用地、保护耕地的重要规划类型,切实保障规划期内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动态平衡,避免建设活动过度占用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方面的作用进行了梳理。同时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三个方面综合分析,认为部门职能界定不清、权责难以协调,造成土地利用规划忽略了环境公义和社会公平,导致目前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暴力拆迁、城乡福利差异大、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等问题的集中显现。
根据讨论结果,与会者一致认为多位一体的土地利用规划模式建议首先要符合以下四点要求:
1、深化简政放权,加强部门协调。土地作为受地理因素、人文历史、民俗风情影响较大的自然资源,具有很高的时空变异性。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视野的开阔,人们对于土地的利用也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着质的变化。土地利用规划应当符合当地的特点和发展要求,采取多元化的设计理念,而非“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各部门依据本部门的职能特点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确保土地开发和利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兼顾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
2、改革土地分类,促进城乡一体。在合理界定城乡规划空间界限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覆被分类体系,分别对各自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规划。这样既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管制的定量化和精准性,更能够促进规划与具体土地利用活动的结合,提高规划的约束效果。
3、优化土地分区,实现定量管制。树立产权管理的规划意识,通过调节土地利用分区的管制规则实现土地利用方式和集约度的管理,需要建立独立的土地利用分区体系,对产权地块内部的实体特征、人们的生产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推动分区内地块向预期的规划目标转换,实现宏观管理与微观措施的有机结合。
4、立法公共参与,保障主体权益。通过公共参与可以获取更多的规划信息,在确保自己既得和潜在利益不受到侵害的同时可以寻求自然环境和公共资源的均衡分享。土地利用规划必须以立法的形式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公共参与模式允许规划人员、地区决策人员和公众共同为了未来发展提供有意义的对话平台。(王立华、李乐、董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