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
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
利津县农业局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农民合作组织的浓厚发展氛围。一是县委、县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推进产业化的高度来认识,列入年终督查考核;二是加强教育,提高农民认识市场能力;三是明确分工,落实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二)加大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一是实行政策扶持。二是实行资金扶持。三是实行技术和信息扶持。四是政府各部门加强与农村信用社联系沟通,调动农村信用社支农发展的积极性。五是对农业项目实行优先立项,并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上给予大力扶持,支持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提高种植效益,扶持帮助建立农民自己的经纪人队伍,不断开拓市场。(三)加强管理,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选举,让会员选出真正能带领广大会员发展经济的能人,协会理事长全部由会员担任。二是试点示范,引导发展,在发展中逐步引导规范。采取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方式,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完善机制,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合力。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认真履行法律和政府赋予的职责,做好协调,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二)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在办社思路上,把握合作社发展原则。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二是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办社依托。在内部运作上,规范合作社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引导发展上,强化统一服务和销售。(三)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合作社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