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办扎实推进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对法人事业单位的监管,区编办近日出台《河口区编办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
《通知》严格了年度报告公示的程序。首先由事业单位在2015年3月31日前向区事监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其次,区事监局对年度报告书和有关***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行公益属性、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了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年度报告书的内容包括法人登记、开展业务、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等情况。并需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举办单位确认的上一年度末的财务报表、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举办单位确认的2014年度工作总结等材料。
《通知》还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发、需变更登记、事业单位证书内容的调整、加强对年度报告公开内容的监管等内容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