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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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9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国质检质函〔2012〕610号),同意东营市作为全国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城市,开展相关争创活动。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安排,东营市将在3个月内完成争创计划的上报工作,24个月内完成各项争创准备工作。全国共有25个市(包括省会城市、较大市、地级市、县级市)获批创建。
8月23-24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2012年“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市委常委、副市长田青云带队参加会议。申述论证会上,东营市向与会专家展示了城市风采,田青云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主题申述,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等单位作了补充陈述,并现场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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