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东营港区建设发展需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委托东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招聘园林或园艺专业人员一名。
一、综合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政治业务素质高、品性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爱岗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1、男性,年龄25-35周岁之间,园林或园艺相关专业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验(含3年)。
3、无劣迹及犯罪前科。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聘用月工资1900元。
上述人员单位均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年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5日— 11月5日
2、报名地点: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路北)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一楼人才招聘窗口;
(二)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参照东营人才市场规定,面试另行通知。
(三)报名形式
应聘者要求本人前来报名并参加面试,非本人参加一律无效。
五、考试办法、内容及时间、地点
(一)办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二)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商榷后综合确定。
(三)时间:另行通知
(四)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同报名处)
六、考核录用
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及传真:0546-8019878
电子邮件地址:dygszj2006@126.com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