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34泊位改建工程用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以下项目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一、申请人: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3#、4#泊位改建工程
三、用海面积:21.77***公顷
四、用海位置:东营港东营港区引桥7020米东侧
五、顶点坐标(CGCS2000)
38°08′01.636″ 119°02′30.555″
38°08′12.252″ 119°02′49.597″
38°08′12.238″ 119°02′43.040″
38°08′15.155″ 119°02′39.205″
38°08′22.005″ 119°02′30.456″
38°08′16.395″ 119°02′20.395″
38°08′17.921″ 119°02′19.029″
38°08′16.795″ 119°02′17.005″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项目申请用海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257091
电话:0546-8019565 电子邮箱:dyghyj2016@163.com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域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