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规范
一、加强市外返岗干部职工管理。切实掌握干部职工流动情况,市外返岗的一律到社区报到并填写《干部职工信息承诺表》,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省内的落实重点观察措施后可以返回岗位;对来自省外的落实14天居家观察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可返回岗位。
二、规范外出公务活动。因公务出差的干部职工,应提前在所属单位、社区报备,近期避免到疫情高风险地区和湖北省安排公务活动。到其他省市停留三天以上返回的,主动到单位、社区报到,由单位、社区落实7天重点观察措施。
三、严格执行健康检查。要自行配备体温检测仪器,每日上午、下午为进入单位的干部职工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37.3℃)、乏力、干咳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并拨打120,就近转运到8家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待身体恢复健康后方可返回岗位。其他直接接触人员应主动自我隔离。
四、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外来人员到机关事业单位联系工作、办理业务、反映诉求等,应对其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外来人员个人信息、会见人员、出入时间,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或拒不登记信息的,一律不得进入。
五、优化办公形式。要暂停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会议优先采取视频方式。现场会议要减少参会人数、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可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
六、做好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自行配备消杀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工作,重点加强电梯间、会议室、卫生间、垃圾存放处等部位的消毒管理,办公区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七、加强干部职工集体用餐。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时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干部职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
八、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教育并督促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高防护意识,注重个人卫生,不组织、不参加私人聚会聚餐活动,服从所在街道、社区防疫管理。干部职工进出办公区域应佩戴口罩。
九、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单位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内出现疑似情况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