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工作展开
根据《山东省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管理办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局文件精神要求,东营市农机办党组高度重视,结合东营实际,及时印发了东农机字【2013】10号文《关于对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的通知》,该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县级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对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工作指导、监督,督促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及时了解掌握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指导意见,确保规范化建设检查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强化学习,严格标准。市农机办抽调相关科室骨干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要求检查评估人员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评估检查表所规定的内容,逐项落实,对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学校,不得安排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不得开展农机驾驶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