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镇严当头实托底用好月度纪律整治指挥棒
近期,义和镇下发《2020义和镇执行工作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利用集中一月的时间,对执行工作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严”在自律,用自律落在“实处”。《通知》要求,6月被定为“自律规范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严肃疫情防控等值班纪律,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无故旷工。严禁纪律松弛以及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生。对待服务对象严肃认真,避免作风粗暴,生冷。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以站所为单位撰写自查自纠报告。镇纪委、镇综合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上述举措,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树立规矩意识,提高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和窗口形象。变监督为自觉,变他律为自律。
“严”在监督,依制度践行“实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不仅要在制度执行方面做出表率,树立标杆,更要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妨碍制度执行,损害制度权威的行为,保障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底。此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工作,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机关干部职工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车辆及是否存在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纳入监督检查范畴,切实强化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不规范执行制度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制度,遵守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谋事、履职、干事,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严”在责任,用履职扛起“实责”。“个别党组织会也开了,文件也发了,任务也分解了,可是落实成效怎么样,没了下文”。这是典型的主体责任虚化、空转。义和镇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站所、镇直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明工作纪律,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提高对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迅速安排部署。各村、镇直各部门党组织书记主动担责、勇于负责、真管真治,体现严管厚爱。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主动纠治,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不能“护犊子”,当“老好人”。班子成员必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准确无疏漏。结合各自职责研究谋划,推动落实,形成履责合力。